出发:欧洲法国波尔多
到达:欧洲法国波尔多
1、船上及该行程中陆地住宿;
2、船上用餐服务及酒水畅饮(不包含特色酒单饮品);
3、船上免费娱乐活动;
4、指定岸上游览/特色体验;
5、岸上游览提供耳机;
6、港务费及WIFI。
1、船上服务费5欧元/人/晚,请于下船前支付(收费标准仅供参考,以船上公布标准为准);
2、往返登离船地的大交通;
3、航程所需旅行签证费用;
4、行程中所列的自费岸上观光项目/特色体验;
5、特色酒单饮品,或在岸上观光期间订购的饮品;
6、其他收费或自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购物、个人消费等);
7、船票包含中未提及的费用均不包含。
证件须知:
所有出行人必须持有在航次结束日后仍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有效护照原件(特别提醒:包括但不限于护照破损、污渍等情况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护照)及该航次航程所需旅行签证;以上证件及签证说明仅供参考,且只针对持有中国大陆护照的客人,我们不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承担责任。如有变更,请积极配合。
温馨提示:
1、舱房均按占床计价,不提供不占床优惠。
2、邮轮公司规定,婴儿须于出发日前年满6个月(含)方可登船。
3、未满18岁旅客不得单独登船,须由年满18岁以上的法定监护人或成人陪同。
4、依邮轮公司规定,怀孕满24周(含)以上的旅客不得登船;如因怀孕因素无法登船,相关取消费用仍依取消规定办理。
防疫要求:
1、出行人需要在进入旅行目的地国家前,提前确认目的地国家卫生服务部门的最 新入境要求,如因此造成的航程受阻,邮轮公司及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有效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护本合同项下的出行人和他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请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出行人按照中国海关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表》,申报出行人本人的健康情况和旅行经历。如目前身体有不适症状,请尽早如实向船上工作人员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其他特殊提示:
1、对于疾病、特殊饮食、身体条件等有特殊需求的出行人,需在预订前通知邮轮公司并取得同意,部分特殊需求需要开具医生证明,具体以邮轮公司实际要求为准。
2、船上医疗设施有限,出行人携带任何在邮轮上可能需要的药物和/或设备是出行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且须确保携带上船的任何药物和/或医疗设备可以安全使用。携带医疗设备需在预订前通知邮轮公司并取得同意。更多出入境医疗设备携带要求请以目的地领馆和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3、每位出行人包括婴幼儿必须拥有独立床位和救生衣,请按实际出行人数量预订舱房。
4、邮轮行程可能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或天气原因调整,具体航线的停靠港及时间请以邮轮公司执行为准。
5、由于邮轮舱位是全球预订,库存余位随时在变化且轮司有关舱、截止预定时间限制,故购买本产品须二次确认,订单生效以支付全款且以人工确认并签约预定合同为准,仅付款不代表预订成功。如遇该航次该房型售罄或截止预定,可更换房型、航期、邮轮/退款,退款于工作日内进行。
保险说明:
1、乙方强烈建议甲方全部出行人于出行前购买相关旅行意外保险,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可以得到更大限度的保障。若乙方出资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出行人购买了旅行意外保险的,则该保险优先用于抵扣乙方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
2、乙方特别提醒,对于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发地/目的地国家卫生服务部门和/流行性 病毒及与其相关的防控措施)导致的邮轮船票或邮轮航程意外中断、医疗援助、检疫隔离、其他邮轮航程变更等,不属于邮轮公司及乙方的责任。
若因出行人原因要求更改/取消/部分取消,违约金扣除标准如下:
1、出发前101日(含)及以上,收取每人150欧元取消费;
2、出发前100-70日,须扣除船票总额的25%;
3、出发前69-40日,须扣除船票总额的55%;
4、出发前39-29日,须扣除船票总额的65%;
5、出发前28-19日,须扣除船票总额的80%;
6、出发前18日(含)内,须扣除船票总额的100%。
若进行任何入住姓名或行程内容(日期等)之变动,将视为取消订单,并依取消规则收取取消费用。若进行其余变更,船公司将产生相关的更改费用,但更改费用需视船公司当下规则而异。
特别说明:
1、以上所提及的“日”指自然日,以中国北京时间为准;
2、邮轮船票仅限当日航次有效,过期作废,且无费用可退;
3、节假日、包租等特殊航次及团队,原则上不可更改,如需更改的,提供凭证申请并以轮司实际申请结果为准;如需取消订单的,须扣除订单总额的100%;
4、因发生不可抗力及邮轮公司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订单取消的,不属于邮轮公司和乙方的责任,该类事件包括不限于关乎邮轮安全问题,机械部件及固定部件的故障或损坏(承运人经惯常及全面的机械检查仍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港口拥堵或其它超出承运人控制范围的情况。
贝尔热拉克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