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中国港澳香港
到达:中国港澳香港
1、邮轮港务费;
2、住宿:所选客舱住宿(按 2 人/间房),如单人入住需补上述单房差价;
3、用餐:邮轮上提供的每日用餐;
4、娱乐:邮轮上指定免费设施/场所,免费观看/参加指定的娱乐节目及活动。
1、交通:往返码头交通费用;
2、岸上游:日本岸上观光;
3、日本观光税:1000日元/人邮轮上支付;
4、服务费:(非套房)750港币/人全程,(皇宫套房)1000港币/人全程,(行政套房,庭苑别墅)1500港币/人全程(船上支付);
5、单房差:单人入住(ISS-DDS)船票费200%,单人入住(DPV-DPP)船票费150%;
6、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建议购买);
7、其他:价格包含中未注明项目。
证件须知:
1.中国内地客人出行所需资料:从返程日期开始算有效期至少为六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 (至少2页空白页);
2.港澳台胞客人,请您自行确认签证事宜;
3.外国籍客人需有再次进入中国的有效签证,如自备签证,请确认您签证的有效性,以免耽误行程。
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名字(汉字及拼音)、出生日期、性别信息及分房要求、护照号码、联络电话号码、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 。
1.订位一经确认,不接受任何更改及退款。
2.价目表资料仅供参考,价格及优惠均视乎船房之供应作出调整,实际价钱以正式确定订位后之价格为准。本公司保留一切于订位确认前更改价格的权利。确实船费均以当时报名为准。
3.因应个别邮轮公司及船只航行路线,婴儿必须在邮轮启程首日,至少年满 6 个月才能参加,需视乎航线而定。孕妇怀孕 24 周或以上(按回程日期计算)不接受登船,孕妇怀孕 20- 23周,在登船时须出示医生证明信,部份邮轮公司及指定航次之最高怀孕周数有所不同,详情请向本公司职员查询。 (如有任何更改,以邮轮公司公布为准)
4.舱房号码、层数及位置将于办理登船手续时由邮轮公司派发,并以邮轮公司之最后安排为准。本公司及邮轮公司亦可在不收取额外费用下提升舱房,客人不得异议。
5.邮轮上用膳时间 (于主餐厅内享用) 均以邮轮公司最终安排为准。
6.舱房住宿乃根据名胜世界邮轮供应而定。
7.航程路线、停泊码头位置、接驳船服务及泊岸启航时间将以邮轮公司为准,名胜世界邮轮或保留最终决定权。
8.旅客必须持有有效签证(如需要签证情况),本公司对旅客因个人证件所产生之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9.我社及名胜世界邮轮保留权利随时更改以下之条款及细则。若有任何异议,我社及名胜世界邮轮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
10.其他细则及条款均以”名胜世界邮轮”行程英文版为准。
11.行程表所列载的安排,将可能因应不同出发日期而有所变动,详情请参阅收据备注,恕不另行通知。
12.邮轮公司或本公司有权因应当日邮轮泊岸时间及当地交通情况而增减所有岸上观光行程之项目,并不会因此作出补偿,各参加者不得异议。
13.如因天气恶劣,风浪大或各种未能预知或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而不能泊岸,船公司或本公司不会作出任何补偿,客人不得异议。
14.客人可于领取船票时向分行索取“旅客注意事项”,以便出发前作好适当准备。
15..若因“迫不得已理由”指战争、政治动荡、恐怖袭击、天灾、疫症、 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载运机构临时更改班次/时间表、罢工、工业行动、旅游目的地政府/世界卫生组 织发出旅游警告、香港特区政府发出旅游红色/黑色外游警示,以及其他业界不能控制的不利旅客外游情况,本公司或邮轮公司 均不会作出任何补偿,客人不得异议。
16.在出发前及航程期间,邮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或改变行程,对此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邮轮公司在启航前由于包船等原因取消行程,我司将全额退还团款,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旅客姓名更改的条款如下:如果在距离开航前 30 天至出发日期前不少于 5 个日历天的更名由邮轮公司批准,并同时收取每个姓名更改费¥250/人。任何更改请求在出发日期前 4 个日历天或少于 4 个日历天,将收取所变更舱房的 100%的舱房费为取消费用;同一舱位全部乘客姓名更改将会被视为取消;
17.航程中的靠岸及离岸的港口及行程和时间仅供参考,靠岸和离岸的港口及行程和时间可能会根据实际天气情况及其它客观情况而进行合理的调整。最
后以邮轮公司落实为主,恕不另行通知;
18.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游客需提供3个月内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和80周岁以上的游客需同时有家属陪同。
因邮轮产品特殊性:旅行社向邮轮公司所支付的船票费用、港务费及燃油附加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船方将不予退还。如旅游者在出行行前解约,旅行社将依照如下解约规则向旅游者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中包含但不限于旅行社向游轮公司已支付的各种费用。
解约规则:
关于取消行程收费的约定(所有罚责日期遇周六周日国定假日自动提前至可工作日):
旅游者需在预定产品时付清全额团款; 游轮起航前 90 天以外取消行程,不收取损失费;
邮轮启航前 89-60 天取消行程,收取每人 1000 元作为损失费;
邮轮启航前 59-30 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 50%作为损失费;
邮轮启航前 29 天以内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 100%作为损失费。
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以上条款承担业务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承担单房差费用。
旅客姓名更改的条款如下:如果在距离开航前 30 天至出发日期前不少于 5 个日历天的更名由邮轮公司批准,并同时收取每个姓名更改费¥250/人。任何更改请求在出发日期前 4 个日历天或少于 4 个日历天,将收取所变更舱房的 100%的舱房费为取消费用;同一舱位全部乘客姓名更改将会被视为取消。
主餐厅:星梦餐厅,百味轩
自助餐厅:丽都自助及烧烤餐厅
特色餐厅(付费):海鲜烧烤餐厅,意大利披萨餐厅,丝路花舞中餐厅 ,海马日本料理,蓝湖美食,火锅
小食:甜品汇,抹茶坊,大堂咖啡,面包工坊
酒吧:棕榈阁,中庭
出发:中国港澳香港
到达:中国港澳香港
航期:9/29
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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