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欧洲林茨
到达:欧洲鲁塞
1、机票:北京起止国际段航班往返经济舱机票及燃油税。
2. 住宿:行程所列游轮住宿及陆地酒店住宿。
3. 用餐:行程所列游轮自助早餐及晚餐; 行程所列的陆地酒店自助早餐及陆地中式团餐(七菜一汤、不含酒水饮料)。
4. 用车:旅游用车(不含游轮段行程岸上未注明的用车)。
5. 导游:全程中文导游。
6. 门票:行程所列入内参观景点的第一大门票。
7. 签证:申根签证费。
1.游轮码头停靠费165欧元/人及游轮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190欧元/人,共计355欧元/人。请于机场交于领队。
2. 个人护照费用。办理签证所需的公证费、认证费、加急费。
3. 全国各地往返北京机场的交通、住宿、用餐等所有费用均自理。
4. 行程景点注明入内观光之外的景点或自愿参加的自费项目及娱乐项目。赠送景点或项目,如自愿放弃无费用退还。
5. 行程中未注明包含以及自由活动期间的餐费等。
6. 游轮行程期间的上岸观光未注明的用车(除维也纳外码头都在市中心,步行即到景点)。
7. 单房差:河景舷窗房船票及陆地酒店全程单房差18000元/人; 二层法式露台房船票及陆地酒店全程单房差共21000元/人;三层法式露台房船票及陆地酒店全程单房差共22000元/人。
8. 个人费用:不限于个人购物、行李超重、额外服务小费、酒店内个人额外消费(洗衣、电话、饮料及私人服务的费用等)、自选项目以及因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其它费用
9. 因天气、交通延阻、罢工、地质灾害或其他情况本社不能控制产生的额外费用。
10. 如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出团产生的额外损失。
11. 不包含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强烈建议游客根据自身情况出行前选择合适的险种和保额后自行购买。建议65岁(含)以上高龄人群及参加危险或高危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过山车、驾驶摩托艇、潜水、滑水、滑雪、跳伞、攀岩、探险、赛车、赛马、骑马、滑翔、探险性漂流、热气球、蹦极、冲浪、游泳、出海、泡温泉、蒸桑拿、高空溜索、登山等)
的游客,请自行购买含有境外紧急救援险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签证说明:
1. 申根签证需采集指纹,具体时间根据领馆预约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前去领馆,造成无法及时出签等相关后果,游客自负。
2. 如自备签证,可扣除签证费用 1200 元/人,请保证自备签证可以正常进入目的地首入国,且签证有效期覆盖旅游全程。如因自备签证问题所造成的行程受阻,相应损失自行承担。
3. 关于销签:请务必保管好全程登机牌,并核对姓名拼写,发生姓名错误请及时告知领队,及时补救。若因客人自身原因丢失、缺损登机牌证明或姓名不正确,请抵达中国后配合旅行社第一时间前往使馆面试销签;如果不能当即销签,使馆将会通知面试核销签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请客人承担。
4. 外籍及港澳台游客参团,签证自理,自行确认出入境,特别是回中国的签证或证件是否有效,如因上述问题不能出入境的,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预定限制:
1. 年龄限制: 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全程陪同。70岁及以上老人须签订《老人参团承诺书》。75-80岁老年人报名需至少一名成年子女或家人陪同。80岁以上高龄老人不收。
2. 报名限制:凡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易过敏体质、传染性疾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孕妇、无自行完成旅游活动能力且无直系亲属陪同的游客等,及其他不适合出行者,请勿报名。代他人报名者也须核实代报人的身体状况。
3. 限制说明:被执行失信人如被拒绝乘坐交通工具或出入境、限制出境的人员如被拒绝乘坐交通工具或出入境以及不明原因被禁止出境或被拒绝入境,责任自负。
4. 特别提示:订单一经确认,机票及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特别提示:
1. 上述行程次序、景点、航班及住宿地点等如遇特殊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天气、水位、航道、当地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临时调整,最终以出行通知及船上公布信息为准。
2. 如遇当地公共假期、宗教节日、当地临时交通管制、气候等出乎预料之状况,上述行程次序及景点可能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本公司不做预先通知,敬请谅解!
3. 由于欧洲各国国情不同,您在欧洲旅游时除了准备信用卡及银联卡外,请适当准备一些现金:欧洲主要流通货币为欧元,其他货币在使用或在欧洲兑换欧元时都会有汇率损失,建议您出国前兑换好所需欧元。最好参照您的行程来准备适量欧元(1000 左右为宜),以备自由活动期间游览以及自行购物时使用。如果您携带信用卡,请在国内确认好已经
激活可以在境外使用。
4. 在欧洲各服务性行业的员工(包括酒店、餐厅服务生以及旅游团司机导游等)除较低的服务费收入外,客人给予的小费是其较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欧洲一直有给予小费的习俗。入乡随俗,如果您在欧洲获得了他人的服务并感觉满意,请适当给予小费以资奖励。
5. 欧洲同北京时间时差:夏季六小时;冬季七小时(个别国家不同地区也会有时差,均以当地到达时间为准)。
退改规则:
预定订单确认后,若因任何宾客原因要求更改/取消订单的,费用扣除标准如下:
开航前 45-60天 (含) 收取合同金额的 30%。
开航前 31-45天(含) 收取合同金额的 60%
开航前 30天 (含) 收取合同金额的 100%
如一位宾客取消后,客舱仅供一人使用的,则单独使用该客舱的宾客将要求支付相当于任何单舱预订的单房差。
特别说明:
1、以上所提及的“日”指自然日,以中国北京时间为准;
2、邮轮船票仅限当日航次有效,过期作废,且无费用可退;
3、节假日、包租等特殊航次及团队,原则上不可更改,如需更改的,提供凭证申请并以轮司实际申请结果为准;如需取消订单的,须扣除订单总额的100%;
4、因发生不可抗力及游轮公司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订单取消的,不属于邮轮公司和本预订中心的责任,该事件包括不限于关乎邮轮安全问题,机械部件及固定部件的故障或损坏(承运人经惯常及全面的机械检查仍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港口拥堵或其它超出承运人控制范围的情况。
出发:欧洲林茨
到达:欧洲鲁塞
航期:5/14、7/5、8/26
预订
出发:欧洲布达佩斯
到达:欧洲鲁塞
航期:7/12
预订
出发:欧洲布达佩斯
到达:欧洲鲁塞
航期:7/7
预订
出发:欧洲林茨
到达:欧洲贝尔格莱德
航期:10/7
预订
出发:欧洲林茨
到达:欧洲贝尔格莱德
航期:10/7
预订
出发:欧洲林茨
到达:欧洲贝尔格莱德
航期:10/12
预订
出发:欧洲贝尔格莱德
到达:欧洲林茨
航期:10/15
预订
—————— 到底了 ——————
海德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