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订中心仅接受通过本网站预订邮轮的旅客提交投诉建议事项。
2、投诉建议须有明确的对象和具体的事由。
3、下列投诉将不予受理:⑴ 无具体投诉事实;⑵ 法院、仲裁机构正在受理,或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其他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⑶ 纠纷双方曾达成协议并已履行,无新的投诉事由的;⑷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